1408 #港版國安法 #國家安全法庭
港區人大陳曼琪建議,在本港司法機關內,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負責處理案件,法官由無外國居留權之中國籍人士擔任,警務處則增設香港國家安全部負責執法。港區人大可負責監督國安法制度和執行機制,做法參考太平紳士制度。

她又建議在香港設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包括官方及非官方成員,協助特首就國安事務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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