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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14天內曾到湖北港人須家居檢疫並帶電子追蹤手環

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表示,在14天內曾經湖北省的香港居民,必須進行家居檢疫,禁止離開指定的處所,並必須帶上電子追蹤手環,期間不能離開香港。衞生署首席醫生連慰慈說,違反家居檢疫規例的人士,將會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5千元,衞生署人員會透過家訪和電話聯絡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當局亦會將有關大廈的名稱在網上公布。她又強調,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並非病人亦非懷疑患者。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表示,電子手環不能夠隨便脫下,手環的作用防止有關人士「離家出走」,如果發現有關人士離開處所,當局就會馬上通知警方和衞生署。林偉喬又說,電子手環不具備GPS定位功能,亦不會收集個人資料,現時已經有500個電子手環可以使用,如有需要,於2個星期內可增加1000個。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表示,目前3個檢疫中心共可提供97個單位,其中76單位已經使用,涉及87人,當局現正物色另外2個檢疫中心選址,包括饒宗頤文化館旅館、西貢戶外康樂中心。徐德義又說,最快可以使用的是饒宗頤文化館,文化館並不接近民居,認為選址適當。

2020-02-03 1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