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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字直播台
#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
#陳炳宙裁判官
#答辯
#1224元朗
張(24)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詳情:
(1)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元朗元龍街9號形點I期內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2)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元朗元龍街9號形點I期2樓2009號鋪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督察游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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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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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有兩名警員證人,會倚賴30分鐘CCTV片段;辯方有兩名事實證人;雙方同意不用審前覆核,預計兩日審訊,裁判官恐怕兩日審期不足夠,提議3日。
案件押後至2021年8月30日09:30,在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再訊,期間被告依然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