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 #言論自由
#中共式長臂管轄
#美國網民:#要唔要我地址?
繼日前 BBC 引述英國警方稱,正研究如何引渡外國人到英國受審,大都會警局局長 Mark Rowley 表示,即使是其他國家的網民「煽動暴力」,他們都會追捕。
另外,美國國務院已就英國目前情況發出最高級別旅遊警示:「不要前往英國」。
當然留言不能錯過,不少美國網民對英國示威都發表過評論或者meme。現在被英國政府標籤「煽動」,自然感到離譜。
有人說:
「要唔要我地址?」
「因為Twitter所以黨媒spin唔到個故事發爛渣?」
「局長有冇聽過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仲局長,醜唔醜?」
「英國人1776咪領教過美國先賢嘅自由鐵拳囉,仲嚟?」
「上次英國佬恐嚇我哋嘅時候,最終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