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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适度放宽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指挥中心今(28)日宣布,考量疫情趋缓、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情形平稳,为兼顾防疫、经济及社会运作,维持防疫量能与有效控管风险,经综合评估疫情情势,12月1日起适度放宽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室外空间、室外场所,取消应全程佩戴口罩之规定。惟岁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动之口罩规定,将视近期疫情变化,另行研拟。

二、外出于室内空间、室内场所(包括车厢、船舶、航空器等运具之内部空间),维持应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于室内得免戴口罩,但应随身携带或准备口罩。但若本身有相关症状或与不特定对象无法保持社交距离时,仍应戴口罩:

(一)从事运动、唱歌、拍摄个人/团体照。

(二)自行开车,车内均为同住家人,或无同车者时。

(三)直播、录影、主持、报导、致词、演讲、讲课等谈话性质工作或活动之正式拍摄或进行时。

(四)于温/冷泉、烤箱、水疗设施、三温暖、蒸气室、水域活动等易使口罩潮湿之场合。

四、外出时有饮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于指挥中心或主管机关指定之室内场所或活动,如符合指挥中心或主管机关之相关防疫措施,得暂时脱下口罩。

六、餐饮场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规定。

指挥中心提醒,体质敏感、有慢性病或发烧、呼吸道症状的民众,于人潮较密集区,仍建议戴口罩;防疫工作人人有责,请民众自主落实防疫措施,维持个人卫生好习惯,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共同维护社区安全。并吁请尚未完全接种COVID-19的民众,尽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种,保护自身及亲友健康。

【自12月10日零时起,取消入境人数限制】
指挥中心今日表示,考量境内疫情趋缓且稳定可控,经持续滚动检视境内外疫情,以及盘点防疫与医疗量能后,自今年12月10日零时(航班表定抵台时间)起,取消入境人数限制。

指挥中心指出,每周入境人数持续上升,近7日(11/21-27)境外移入病例新增281例,较前7日下降12.2%,且境内新增病例数持续下降,另考量岁末年终、境外耶诞假期以及农历春节将至,预计届时将有更多的入出境需求,因此取消入境人数限制,以利民众预先安排连假返乡行程。

指挥中心呼吁,入境旅客须配合于国际港埠领取4剂家用抗原快筛试剂,于7天自主防疫期间进行检测;入境前14日有疑似症状的旅客,请主动于入境时通报疾病管制署之机场/港口检疫人员,依检疫人员评估,配合于国际港埠唾液采检及优先搭乘防疫车辆返回住所。

指挥中心强调,随着边境开放,入境人数增加,指挥中心将持续密切监测变异株检出情形及后续疫情趋势,滚动调整相关策略及防疫配套,请民众落实相关防疫规范,共同维护社区安全,迈向正常生活。

【自12月10日起有条件开放医院住院病人探病】
指挥中心今日宣布,考量新增病例数持续下降,疫情稳定可控,经衡酌民众探病需求及医院防疫安全,自今年12月10日起有条件开放医院住院病人探病,相关管理措施说明如下:

一、医院住院病人有条件开放探病,探病时段为每日固定1时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访客为限,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者,探病时段及访客人数不在此限:

(一)病人实施手术、侵入性检查或治疗等,须由家属陪同,或依法规须家属亲自签署同意书或文件。

(二)急诊、加护病房或安宁病房等特殊单位,因应病人病情说明之需要。

(三)病人病情恶化或病危探视。

(四)其他特殊原因,经评估有探病必要且经医疗机构同意。

二、探病者不论疫苗接种状态,应配合出具探视当日采检之自费家用快筛阴性证明。但探病者为「确定病例符合解除隔离条件且距发病日或采检阳性日(无症状者适用)15天(含)以上至3个月内」,得免除筛检。

三、自主防疫期间勿至医院探病,但符合前述例外情形时,得经医疗机构评估同意,并出具探视当日采检之自费家用快筛阴性证明后探病,不适用前述免除筛检条件。

指挥中心提醒,由于医院属于高感染传播风险场域,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议以视讯或电话方式替代实地探视。若仍有实地探视需求,探病者须不具COVID-19相关症状及TOCC(旅游史、职业史、接触史、群聚史)风险,进入医院应佩戴口罩并遵循相关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挥中心将视疫情发展滚动式调整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