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報導
【理大圍城】3男女暴動罪成 惟官指被捕人天台反綁趴地場面嚇人 兼斥警剝奪緘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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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林偉權裁決指,雖然逃跑不一定代表畏罪,但各被告並沒有合理理由身處暴動現場,身上亦有示威者裝備,裁定並非旁觀者,而是蓄意裝備自己,藉在場去鼓勵及支持其他集結者。暴動罪成,3人還押候判。早前審訊其間,辯方投訴警方在未宣布拘捕下,在天台將所有疑人雙手反綁,並命令他們臉朝下趴在地上;亦有警員在未作出警誡的情況下查問被告。林官形容,天台當時場面嚇人,旁人客觀看來也會感到不安,當時人自當感受更深,有可能因驚惶而意志受損,變得容易屈服,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自願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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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青年暴動罪成囚3年半 官指被捕受傷非減刑因素 但因努力進修減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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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早前有9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年6至9個月不等。其中一名23歲男被告當時因收押所疫情關係未能出庭,押後判刑,被判囚3年半。法官游德康指,被告於審訊期間完成屋宇設備工程相關的學士課程,孜孜不倦進修,相信他日後定會有所作為,故減刑3個月。但官拒接納辯方指,被告於被捕過程中受傷為減刑因素,因其傷勢非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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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一年後被捕 18歲男學生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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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2日旺角警民衝突,案發時16歲男學生被控暴動罪及縱火罪,獲准保釋後缺席聆訊,至一年後即去年5月被拘捕,遭加控不依期歸押罪,即時還柙。被告承認暴動罪及不依期歸押罪,縱火罪則由法庭存檔,獲不提證供起訴,還柙至4月26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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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郭子麟與21歲青年認暴動罪 還柙候判 餘下11人不認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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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油麻地 21歲青年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另一女子因確診未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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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拒認企圖作煽動行為6月開審 庭上高呼「人權高於政權,人民大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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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自閉外賣員涉煽動非法集結等4罪 押5.5處理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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