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六月刑滿 被國安警告不得離境
被要求北上 利誘賣料 終到英國政庇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於2021年11月23日,因被控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判囚3年7個月,鍾於今年6月5日刑滿獲釋。但基於鍾判刑時未滿21歲,出獄後必須遵守懲教處監管令一年,期間受到國安嚴密規管,並被懲教署更改監管內容,如同周庭一樣,亦被要求「北上」,但於落實藉到日本沖繩旅遊再轉到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鍾在12月28日在個人instagram發文,指在刑滿前一星期,依然每天擔心國安人員會否以公務探訪名義,前來告知加控罪行。最終如鍾預期,警告及質會否繼續「分裂國家」,並提醒鍾在未來一年內不要離境,又預告出獄後持續約見。

鍾擔心一年後是否可以自由出入境,擔心明年基本法23條立法後,會被施加額外的罪名。經心思熟慮後,以調適情緒為由,說服懲教批准在聖誕期間離境旅遊,並選擇了符合經濟狀況且政治敏感度較低的沖繩為目的地,在起行數天前向他們提交機票住宿等資料,並成功獲懲教署批核。

在回港限期前,鍾買了往英國的機票,並在當地時間12月27日晚上7時到達英國。鍾自迦:「這也意味着在可預見的將來,我也不可能再次回到香港這個家,縱然過去曾有預想過這天的到來,但在下定決心的當刻,我的心情還是一副沉重。自十四歲投身社會運動以來,我一直相信香港是我們香港民族唯一的家園,要走的從不應是我們。

在未來的日子,我將會繼續完成我的學業,望以流亡港人的身份為香港奉獻我的一切,如初地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嘗試。我相信只有全體香港民族持續竭力,香港才會重新成為那個值得我們驕傲的家。我相信只有香港民族永不放棄,自由民主的種子終有一天能夠重新發芽,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終會在煲底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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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爆炸頭 IG/FB/TG @boomhead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