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非牟利人權組織CIVICUS今(30日) 發聲明呼籲港府釋放維權律師鄒幸彤,並停止使用俗稱「水飯房」的單獨囚禁方式,CIVICUS亞洲倡議及活動專員Rajavelu Karunanithi指出,根據國際法,單獨囚禁必須用於特殊情況,而且持續時間必須盡可能短,被囚者要得到充分保障,「於鄒幸彤身上反覆使用這種囚禁方式,是不公義的」。

《光傳媒》今年10月11日曾報道,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正等候審訊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月初再次被獄方調到「水飯房」,該次是自今年6月以來第6次被罰,曾探望鄒的朋友當時形容,多次被單獨囚禁的鄒消瘦不少,「雙下巴變成瓜子臉」。朋友引述鄒對自己被罰感到無奈,而且在單人囚倉無法接收資訊和新聞,形同「精神處罰」。

CIVICUS發聲明指出,鄒於過去多次被單獨囚禁,僅因為她行使言論自由而受到不公義的對待(unjustly targeted for exercising her freedom of expression)。

聲明亦指出,今年6月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曾表示鄒幸彤的拘留及被剝奪權利,是對她和平行使基本自由的報復,她因表達政治觀點而成為港府的特別打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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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光傳媒 Photon Media www.photonmed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