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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周四實施 進入街市商場等需有疫苗接種紀錄

「疫苗通行證」星期四起實施,將適用於屆時開放的處所,包括食肆、街市、超市、商場及百貨公司等,市民可以出示紙本或電子接種疫苗紀錄,至於因為健康原因不適宜接種疫苗,出示醫生豁免證明書亦可以進入處所。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蔡傑銘說,部分地方將按規例實施「疫苗通行證」,包括食肆、表列處所,例如街市及超市等,部分地方則以行政指令執行,包括學校、政府辦公室、院舍及醫院等,對於適用人員會有不同規定,其中到公立醫院求診的人士,中、小學生,以及政府辦事處使用者會獲得豁免。蔡傑銘說,「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疫苗劑數方面,將分3個階段落實,首階段要求12歲或以上人士至少接種一劑疫苗,安排會維持至4月29日,第二及第三階段則有待公布。執行方面,蔡傑銘表示,處所會分為主動及被動查核,其中主動查核的處所,包括餐飲處所及會址,進入的人士要主動出示疫苗接種紀錄,處所會利用政府的二維碼掃描器檢查。至於被動查核的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負責人要確保員工符合「疫苗通行證」,顧客則不用主動出示接種紀錄,但執法人員可能會隨機抽查。他又說,市民進入街市及超市等地方,攜帶疫苗接種紀錄猶如攜帶身份證,是很簡單的事。

2022-02-21 14:43: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