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連儂牆 割頸劏肚雙程證男子被判六年四個月】

19歲中六學生前年10月在大埔墟港鐵站連儂隧道附近派發傳單,其間遭雙程證男子以利刀割頸劏肚。男生當場腸臟溢出,兇徒則大叫「香港屬於中國,你哋搞亂香港」。涉案雙程證男子原本被控企圖謀殺罪,早前獲控方同意改為承認蓄意傷人罪,早前求情自言是一名愛國者,「不明白為何有人提倡國家分裂」,一時情緒失控犯案。法官陳慶偉今以入獄10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自首,在一般的認罪三分一刑期扣減外,再酌情減刑半年,終判被告入獄6年4個月。

現年24歲的被告柳國升,早於去年9月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俗稱「傷人17」的蓄意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9日在大埔雅運路近港鐵大埔墟站入口,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

被告招認目的是殺人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罪責嚴重,有犯案預謀。雖然他只是隨機挑選受害者,但他於案發前一日從內地來港後,立即購買涉案生果刀並隨身攜帶,案發當日又特意到大埔港鐵站。陳官不接納被告所指,當日因無法購買車票去旺角才會到了大埔的說法,「在香港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此外,被告與現場人士爭執後,明明可以離開,但他卻折返案發隧道,並對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年輕人揮刀。被告向事主頸部割了兩刀後,繼續追著嘗試逃走的事主,再將事主壓在地上並刺了兩刀,使用的武力程度很高。而根據被告的招認,其犯案目的是殺人。

法官希望早日走出陰霾
陳官指,事主的傷勢非常嚴重,他所承受的心理創傷難以治癒,毫無疑問地需要長期、甚至一生承受痛苦。法庭衷心希望他在家人、社工及心理醫生的協助下,早日走出陰霾。

陳官以入獄10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犯案後自首,故減刑6個月,再計算認罪扣減後,最後判他入獄6年4個月。

陳官又特別指出,社會應感謝當日接載被告到警署自首之的士司機,讚揚他表現勇敢及冷靜。若果沒有他的協助,可能需花費大量時間才可將被告繩之於法。

當日事主被送往醫院期間一度短暫休克,失去意識,其後恢復知覺。他的頸部及腹部有多處刀傷,腹部刀傷長達5厘米,部份腸臟外露,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留院一個月至11月18日才出院。

報告顯示,事主的身體狀況已痊癒,對其日常生活沒有明顯影響,惟腹部傷口會加重他患有腹部疾病的風險。此外,事主事發後感到情緒低落,不時發惡夢或驚醒,睡眠質素欠佳,又不時憶起案發情況,需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HCCC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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