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國安法》案 電單車司機坐輪椅上庭 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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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電單車插「光時」旗衝向警防線的24歲男子,上次因骨折留院缺席聆訊,今午出院應訊。裁判官最終基於《國安法》42條規定,及考慮到案件嚴重性,拒絕保釋申請,須即時還柙。被告委託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向傳媒稱自己「身心安好」、「大家繼續努力」和「多謝大家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