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A. 明愛醫院炸彈案 D¹涉嫌在明愛醫院廁所犯案,有閉路電視顯示D²及D³於D¹租賃的房間拿出並運送炸藥,D²購買玻璃樽。爆炸品終炸毀廁所,無人傷亡。事後有telegram channel承認事件,而控方指D³為channel管理員。
B. 深圳灣炸彈案 D⁴涉嫌參與深圳灣爆炸案,於公廁發現一個500克爆炸品,當時並沒有爆炸。拆彈專家指若炸彈發生爆炸可對他人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在此之前,telegram channel有預告事件。控方指D⁴於telegram 上有曾向不知名人士提及。
C. 羅湖火車站炸彈案 椅子下藏有一個炸彈,D²涉嫌負責購買與爆炸案同款之玻璃樽及管有炸藥,D³警誡下承認運送炸彈。在閉路電視紀錄下,控方聲稱見到D⁵與不知名人士出現並很快離開車站,懷疑放置爆炸品。另外,清潔工於列車找到炸彈,兩個炸彈共重1公斤,只有一個有爆炸。控方指telegram channel有承認責任。
D. 將軍澳炸彈案 各被告涉嫌利用周梓樂悼念活動策劃一宗爆炸案,D⁶警誡下招認各被告角色,托出打算以假墓碑及假祭壇吸引警方注意,然後引爆以釀成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