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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審訊 [3/6]
👤陳(32) #網上起底 #續審

控罪:
(1),(2),(3)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4) 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
(5) 遊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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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3日,由女警9721替被告進行錄影會面,每次均向被告發出pol153。

📌第一次錄影會面:
9721向被告簡介及詢問是否需要律師,再三確認下被告表示需要律師,9721於是中斷是次錄影會面。

其後,18610進入會面室向被告解釋權利並指示9271將被告同意繼續進行會面紀錄一事寫進記事冊

📌第二次錄影會面: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他的tg帳戶名字為"電到飛起",他當老豆搵仔的資料"笑料咁睇",多次利用香港電訊公司系統查證老豆搵仔的準確度,但本案之前從來沒有公開過。

被告承認擁有3部電話: sony samsung ipone,他使用sony手機向老豆搵仔帳戶"Tanaka Yotsuva"報料,內容為陳姓警員的姓名。他承認因為有警員做得不好,知道有人想起底,一時衝動下報料。被告與索料人並不認識,不知道報料內容用來作什麼,亦不知道儲存在哪

📌第三次錄影會面:
9721向被告展示公司的電腦,被告承認是電腦的唯一使用者,需要輸入密碼登入。他在2019年9月9日根據"老豆搵仔"流出的地址,在TSMS系統找出所屬的電話箱號碼,在Dragon系統輸入電話箱號碼找到服務編號及姓名,再透過另一系統找到其他資料。因為他對"老豆搵仔"準確度存疑,多次未獲授權下透過以上方式查閱有關資料,他堅持直至本案前都沒有公開過上述資料,但他可能有將上述資料儲存於公司電腦。而今次犯案只因“老豆搵仔”話警員做錯野,覺得自己應該做啲野,一時衝動send出去

案件於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