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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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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18)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

案情:於19年11月9日在金鐘夏4238燈旁管有雷射筆及可伸縮短棍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裁判官准予申請人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將於9月8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8庭以中文審訊,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無警誡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