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太古細哨
#東區聲援
⚠️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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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個別出庭義士知名度高,麻煩聲援師、送車手足提高警覺

【6 月 3 0 日 星期二】
👩🏻‍⚖️香淑嫻裁判官
🕤09:30
👤陳(19)🔥 #判刑(#0915北角 襲警、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警員)

控罪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控罪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背景報告,勞教中心報告,被告無異議

背景報告:
今年19屋企人同住,讀書一般,學校活躍份子,熱心課外活動。
後悔反省,他並非參加遊行示威。當晚出街見到警員將人推入巷裡,一時衝動做出一二控罪。明白犯錯今後循規蹈矩,不做社會不接受的事情。父母經過長時間擔心,希望儘量輕判。

勞教中心報告:
確認醫療情況,醫生認為被告不適合勞教中心。被告明白不適合勞教中心,監禁難免。判刑考慮明白事件嚴重性,家庭因素。

求請:
希望考慮三項控罪一時衝動,並非有預謀。被告年齡,面對即時監禁不容易,考慮到年紀尚小,屋企管教一向足夠。希望三方面考慮 ,無刑事定罪紀錄,年紀輕,案件並非不嚴重但也非同類最重,探員傷勢也非十分嚴重。

官判詞:
顯示背景良好,過往沒有任何刑事定罪紀錄,參考相關判刑案例,綜合以上,判處:

第一項控罪,量刑起點12個月監禁,認罪扣減1/3,為8個月
第二項控罪8個月,當庭認罪 1/4扣減,為6個月
同時發生一二同期執行,兩項控罪共判8個月。
第三項控罪 判9個月監禁,無扣減,其中兩個月與第一二項控罪分期執行。
🔴三罪總共刑期10個月🔴

🚐送車位:正門轉左再轉左(巴士站對面)

cr. 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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