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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許智峯兩單私人檢控(西灣河警長開槍、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律政司均以無合理定罪機會,表證亦未必成立。

👉🏻西灣河警長開槍案:律政司指事件發生後,警方已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調查事件,包括許智峯提出的證據,現場車輛行車紀錄儀片段,並就片段逐格分析,認為三項指控都無合理定罪機會,表證亦未必成立。

👉🏻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律政司指,許智峯未向法庭呈上4名市民證人和被告的陳述,這些證據顯示案發時,被告與的士公司和其他的士司機的即時對話。律政司認為,證據顯示當時被告鄭國泉被一些人襲擊,不足以證明被告危險駕駛。

而許智峯稱會與律師團隊商討,希望短期內作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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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案,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控辯雙方將於8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註:表證成立指法庭閱畢控方證供,初步受理案件;有待辨方作陳詞,才會再決定被告會被定罪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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