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社團為網媒發聲
堅拒篩選 捍衛新聞自由]

日前,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的定義,引來業界內外爭議。今日,聯署團體聯同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召開記者招待會,喚起大眾關注。

招待會開首由公民中心成員歐贊年讀出聲明,指自去年反修例運動以來,警方不斷針對及打壓新聞自由。在一個自由的社會,傳媒和記者的定義應由民間、業界、傳媒機構及記者自行定下,而不是由政府以至警力等被監察者自行界定。

而且警方修改後的傳媒定義極為模糊,「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猶如發牌制度,而且準則完全不透明。

除了聲明外,多名與會者均分別指出,警察反倒是阻撓記者履行職責的一方。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指,修例前學生記者已成警暴下的受害人,包括但不限於胡椒噴霧「放題」及肢體上的武力,如被按在地上制服。現在修例後更隨時面臨暴動罪名甚至牢獄之災,完全是殘酷而不人道。荃灣區區議員譚凱邦指,警察截停及搜查採訪中的記者已構成阻礙採訪,是完全不專重記者。

發言人又多次向致力執行職務揭露警謊的前線記者致謝,譚凱邦指,「831」、「101」等日子,全賴網媒才可揭露警方的語言偽術。西貢區區議員范國威指一眾前線記者即使多次被傷害、被誣告、被侮辱,仍然堅守新聞自由。2047監察發言人指,網媒在社會運動中救了很多人,作用很大。

與會者又指責警方禮崩樂壞。范國威指修例是企圖為警暴迴避責任,這個無名有實的官方發牌制度將香港的新聞自由倒退二三十年,猶如專權統治下的獨裁國家。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則指,過去不少警暴及濫告的情形均有賴記者堅守真相,若曝光世事的傳媒需經過篩選,那社區將會落入黑暗之中。

曾任傳媒的西貢區區議員呂文光則指,修例是行外人定義行內人,又批評當局將自己不認識的諸如自由記者及特約記者等連同自己不願意看到的傳媒拒諸於外。他又舉昨天將軍澳有市民發起的公眾悼念活動為例,指警察以橙帶圍堵記者截查,然後建立一個「採訪區」讓經篩選後的傳媒入內採訪,「每人(影)一張差唔多嘅相」,他最後謂「新聞唔係咁跑。」

詳細內容:https://bit.ly/361zwI1

#網媒 #新聞自由 #採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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