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公務員工餘仍是公務員身份
反政府或不宣誓均不能接受]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於回應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質詢時指,宣誓及聲明旨在保護絕大部份盡忠職守的公務員。

他又指,公務員在公餘時間發表意見時,都要顧及其身份,「唔會話係你返工嘅時候就有呢樣嘢,放咗工嘅時間就不受影響」,若有違法就要被懲處。如在公餘時間參與集會,權利受基本法保障,但言論不能與其身份有所衝突,例如參與反政府示威肯定違反誓言,「令人覺得同政府對著幹,係不能接受」。

他亦指將會了解拒絕簽署或進行宣誓的現職公務員,「我會好有興趣了解下,點解拒絕呢?」至於拒絕的後果,則會按現行處理公務員紀律的機制跟進,強調「唔會即時炒魷魚」。

他補充,無論宣讀聲明與否,公務員違返《基本法》等行為本身就不能被接受,「薪酬來自政府就有咁嘅責任,係一般嘅常識嚟」,引入聲明只是彰顯公務員效忠政府的責任。他續表示,將優先處理升職及轉職的公務員,「兩類已經cover 8萬人」,又表示正與律政司商討,不排除日後會加強違反宣誓內容的懲處。

多名親北京議員建議加重罰則及擴闊「公職人員」及應當宣誓的人員範圍。

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宣誓應該適用於所有「公職人員」,即公立學校老師、醫管局職員、大學員工等,「唔尊重咪唔好做囉,老師一入職3萬蚊,好過好多人,無理由咁優厚嘅條件唔盡責任」。聶德權回應指公職的定義暫時未有定義,但將根據《基本法》第99條和國安法第6條執行。最後民建聯蔣麗芸動議將宣誓安排擴展至其他公職人員並獲得通過。

工聯會陸頌雄建議「中層」公務員如AO、EO都需要宣誓。而民建聯葛珮帆亦問及,政府會否有時間表規定所有現職公務員都要宣誓,聶德權同意要全面覆蓋,但要在落實現時安排後,再擴展至所有公務員,他又指「出公帑糧」的人都有責任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