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The Hong Kong Scots
國際人權日系列(二)
誰是難民?

中共於香港強行實施國安法,令不少年輕港人因政治迫害因素而不得不斷然離港。但在這群年輕人當中,能夠符合申請BNO Visa資格的卻廖廖可數。因此,有前往英國的手足選擇尋求政治庇護,展開流亡生活。曾聽過不少在英港人說想要支援流亡者(難民)的需要,但大家又是否知道難民的真正定義呢?

在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中,定義「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或於某一特殊團體而遭到迫害因此留在其本國之外、並且由於此項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受該國保護的人」為難民。此外,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認為逃離戰爭或戰爭相關因素如饑荒及種族或宗教衝突,而其政府不願或不能向其提供保護的人亦為難民。

在國際法下,難民的基本人權和人身安全受到保護。各國不能強制將難民遣返到他們會面臨危險或在不同難民群體之間遭受歧視的地方。

在香港未爆發大規模社會抗爭運動前,很多人從沒想過「香港人」會跟「尋求庇護」這四個字扯上關係。但經過這數年香港政局動盪的常態下,令為數不少的年輕港人正正身處於這個情況。稍後我們會繼續討論英國難民政策,希望能令你對難民這個身份多一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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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難民署 問與答
https://www.unhcr.org/hk/about-us/faq-of-refugees